

又名《结水浒传》,此本接续金圣叹评本之七十回水浒传而作,是所有水浒系列作品中唯一立场相对的一本著作(金圣叹评本之立场有正反两说,尚无定论),因作者生当清季太平天国乱前,国内盗贼横生,作者有感于当时中国受盗贼横行之苦,因而深恶盗贼,有「既是忠义,必不做强盗;既是强盗,必不算忠义」、「孰知罗贯中之害至于此极耶」(有一说法称:水浒七十回之前为施耐庵所作,七十回之后为罗贯中所续,故金及俞皆尊施而贬罗)的话,并进而著书立论,要使「天下后世深明盗贼忠义之辨,丝毫不容假借!」故此书中对宋江等人深恶痛绝,凡梁山泊上一干人等,几乎都无好下场。
作者仇视以宋江为首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思想与金圣叹相一致,所以他紧接金圣叹腰斩过的七十回本《水浒传》,从七十一回写起,杜撰出一大篇宋江等如何“被张叔夜擒拿正法”的故事,自名其书为《荡寇志》。作者死后,此书的初刻本却改署书名为《结水浒传》,这大概是刻书者为了要利用《水浒传》原来的社会影响,以广招徕,诱人购读的缘故。
《荡寇志》赤裸裸地宣扬了封建专制主义的“国纪”:凡在一个王朝的统治下“食毛践土”的小百姓,就绝对不得反对朝廷、违抗官府、触犯地主豪绅,只准逆来顺受,苟且偷生。它又为统治阵营内部受到排挤侵害的中下级成员,树立了陈希真、刘广、苟桓那样一些“榜样”:无论受到当道“权奸”的何等欺凌迫害,蒙冤受屈,都不该改变“初衷”,投靠起义阵营;相反,而是要去积极屠杀起义者,用他们的头颅来换取皇上的信用,用他们的鲜血来洗刷不得君命而冒犯了“奸臣” “贪官”的“犯上”污垢。这样,就终究会得到朝廷的谅解和皇上的天恩,功成名进,富贵荣华,传子传孙,甚至成仙得道,超升天界。
通过《荡寇志》里的人物形象、故事情节,人们将具体地了解到顽固地坚持封建专制主义立场的地主豪绅们,在面对人民的武装斗争风暴时的心理状态,他们的幻想和主观愿望。在艺术作品的思想性与真实性的关系上,它对我们也有反面的借鉴作用,无视广大被压迫人民求解放的愿望,怀着与社会前进方向相背离的陈腐的政治观、伦理观,是不可能不歪曲社会的本质真实的。艺术的生命力在于高度概括地反映社会真实,正是在这个意义上,《荡寇志》虽然舞文弄墨,在表现技巧和细节真实上很下了些功夫,总的艺术效果却既不真又不美,乖张暴戾,矫揉造作,与广大群众的审美感格格不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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